新规12月1日落地!海关新版进出口化妆品监管办法施行
作为美丽健康产业重要支柱,化妆品行业既契合民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也是拉动消费、激活外贸市场的重要抓手。11 日,海关总署在新闻发布会上官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将于今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通过完善监管规则严守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底线,全方位保障民众用妆安全。
据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介绍,此次办法修订广泛征集社会公众、美妆企业、行业协会及国家药监局等多方意见,并严格遵循国际规则,向世贸组织(WTO)完成通报。新规整体呈现三大核心亮点:强化全链条协同监管,筑牢国门安全防线;深化监管制度改革,提升跨境化妆品贸易便利化;赋能行业新业态发展,为产业长效改革积蓄动能。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外贸规模稳步扩容,已成为进出口贸易重要增长板块。数据显示,2025 年全国进出口化妆品总值达1716.1 亿元,同比增长 2.7%,行业外贸活力持续释放。
化妆品安全合规是进出口贸易的核心基石。新规落地后,全国海关将聚焦安全风险防控,深化与药监部门联动协作,推动进出口化妆品监管与国内标准无缝对接。同时严格规范进口申报、现场查验、实验室检验等全流程,从严核验产品标签合规性,对口岸检出的不合格化妆品,依法实施退运或销毁处理,从源头守住国门安全底线。
针对美妆产业新品迭代需求,新规专门优化参展化妆品入境监管流程,全力保障行业新品首展、首发场景。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化妆品样品、展品实施便利化通关,大幅压缩新品入境上市周期,让国内消费者能够同步体验全球美妆前沿新品。
在简化通关流程的同时,海关坚守监管底线。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孔晓邦表示,将严格规范样品、展品的入境数量与使用场景,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流向管理台账。样品、展品试用结束后须按规定完成退运或销毁,实现入境、使用、处置全流程闭环监管,做到放管结合、灵活可控。
当下,承载东方美学的国潮美妆国际影响力持续攀升,融合沉香、桂花等传统香料,以及故宫、敦煌等文化 IP 的彩妆、香水产品,凭借文化特色与高性价比畅销海外。
为助力国潮美妆加速出海,新规取消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要求,优化检验地点设置,明确企业需建立并持续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创新推出远程属地查检、市场采购地申报检验等新模式,大幅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以义乌试点为例,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采购地申报检验改革,打破传统生产地检验限制,实现一站式申报、一体化通关,破解小额小批量出口受限、产地申报繁琐等痛点。测算显示,每单业务可缩短通关时长 3 至 5 个工作日,节约成本约 5000 元。自 2025 年 7 月全国首单试点通关以来,仅 9 个月时间义乌相关化妆品出口额已突破 4.2 亿元。
上海作为全国进出口化妆品核心口岸,进口规模常年位居全国首位,2025 年上海关区化妆品进口额达 404.4 亿元,占全国进口总额比重高达 35%。发布会上官方宣布,依托新版监管办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于当日在上海正式启动。
据悉,化妆品电子标签以电子化形式存储中文标签全部信息,生成专属二维码纳入产品标签体系。消费者只需手机扫码,即可一键查阅产品完整备案与成分信息,透明化了解产品详情。选择上海先行试点,可依托口岸业务集聚、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全面验证电子标签模式的系统稳定性、操作便捷性与监管实效,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上海海关副关长骆江洪表示,电子标签试点打通海关与药监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通道,通过规范申报要素、系统智能比对,推动化妆品监管从传统人工核验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重塑多方联防联控监管体系,成熟后将逐步向全国复制落地。
为便于企业平稳过渡,新规设置6 个月以上政策过渡期,为境内外美妆企业预留充足的适配调整时间。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持续深化与药监等部门协同共治,在严守化妆品安全红线、守护民众健康的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政策红利,推动化妆品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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