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召开
5月13日至14日,2026年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5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褚伟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充分肯定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成绩。法规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完成《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有力,国办53号文件改革举措逐项落地。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涉企检查执法持续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断提质增效。药品监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完美收官,法治氛围日益浓厚。五年来,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药品监管改革全面深化,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夯实,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全系统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得到有力提升。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做好药品监管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理解把握“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管改革发展的能力。
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系统要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全力做好2026年政策法规工作。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稳步推进法规制度制修订,强化法治保障;三要持续深化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四要大力提升政策研究水平,提高服务科学决策效能;五要持续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六要扎实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会议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河北、江苏、山东、广东、重庆、陕西、宁夏等7个省(区、市)药监局作交流发言。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学会协会同志受邀参会。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政策法规工作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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