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保政策升级,0-3周岁全额资助参保!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6年)》部署要求,织密扎牢生育养育保障网,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近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税务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基本医保资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推出重磅惠民新政,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实施连续三年财政全额资助参保,全面筑牢新生儿医疗保障底线。
新政明确,自2026年1月1日0时起,凡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新生儿,在0-3周岁期间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参加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切实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让新生儿“落地即保、全程受保”。
在补助对象上,政策精准聚焦2026年1月1日0时以后出生、具备黑龙江省户籍并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目标群体。补助标准严格按照每年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对文件印发前已自行参保缴费且符合资助条件的新生儿,由参保地医保部门足额退还个人已缴费用,保障群众权益不受影响,同时明确资助政策不得重复享受,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在经办服务上,黑龙江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新生儿参保登记全流程,全力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站式集成办理。新生儿监护人凭新生儿户籍即可便捷办理医保参保登记,同步实现医保参保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业务联办,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明确待遇享受规则,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的,医疗费用报销追溯至出生之日;超过90天办理的,仍可享受财政全额资助,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医保相关规定执行,全方位保障新生儿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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