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正式施行!安徽新版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落地
6 月 25 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解读新版《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31 号)。据悉,该新规已由安徽省政府印发,将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共 8 章 40 条,构建起覆盖医疗资源布局、诊疗服务规范、收费监管、患者权益保障、应急保障的全链条、规范化医疗管理制度体系,精准破解群众就医痛点难点。
审批时限大幅压缩,行业准入效率显著提升
新规持续优化医疗机构审批流程、精简办理时限,大幅降低行业开办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其中,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限由 30 日压缩至 20 日,执业登记审核时限由 45 日缩短至 30 日。安徽省卫健委副主任杨绪斌表示,新规聚焦群众就医急难愁盼,通过流程提质增效,让群众切实体验到 “舒心看病、舒适住院” 的就医新变化。
深化医联体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为优化全省医疗资源布局、均衡城乡诊疗能力,《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地统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搭建整合型、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截至 2026 年 4 月,安徽已建成113 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全省 59 个县(市)全覆盖;同步落地48 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覆盖 275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诊疗服务能力持续夯实,有效打通群众就近就医通道。
严管医疗收费乱象,杜绝过度医疗与重复检查
新规进一步收紧医疗收费监管,明确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超标收费。
同时,文件严格规范诊疗行为,要求医疗机构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从源头整治重复检查、过度医疗、不合理收费等行业乱象,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经济负担,规范医疗行业执业秩序。
强化患者权益保护,严守隐私与知情底线
在民生保障层面,新规重点强化患者合法权益保障,明确医疗机构必须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诊疗过程中,需如实告知患者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及详细费用明细,严格落实知情同意制度与医疗预嘱规范。
此外,新规压实医疗信息安全责任,要求医疗机构健全个人健康信息管理制度,严防患者医疗信息泄露、滥用,全方位守护群众就医隐私与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解读:全国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单位创建管理办法(2026-05-15)
- 全国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单位创建管理办法(2026-05-15)
- 七部门重磅出台《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划定9条红线(2026-05-09)
-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6-05-08)
- 七部门关于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的公告(2026-05-08)
- 《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解读(2026-02-25)
- 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02-25)
- 解读:全国健康城镇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2026-02-12)
- 关于印发全国健康城镇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的通知(2026-02-12)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6-02-12)



